配售及承銷
配售及包銷(第1類)
我們亦樂意協助已於聯交所上市或即將上市的公司獲取更多投資者的支持。
本集團透過擔任聯交所上市或將上市公司之集資活動之包銷商、分包銷商、配售代理或配售分代理而提供配售及包銷服務。我們亦協助聯交所上市或將上市公司覓得投資者。
集資活動一般按盡力基準或全數包銷基準進行。在我們按盡力基準獲委聘為配售代理或配售分代理之情況下,我們並無承諾購入或收購上市發行人或證券賣方提出要約之任何證券。
在我們按全數包銷基準獲委聘為包銷商或分包銷商之情況下,我們承諾按我們事先協定之該數目購入上市發行人或證券賣方提出要約之證券,因此我們有責任自行承購任何未獲認購之證券部分。因此,我們亦作為配售代理在我們能力所及下盡量配售股份,以免觸發包銷責任。
就向客戶提供配售及包銷服務方面,我們一般委聘其他經紀公司擔任配售分代理以利用彼等之分銷能力,提高集資活動之成功機會及在團隊成員之間分擔認購不足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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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採用全數包銷形式擔任包銷商或分包銷商時,將按照承諾如數購入上市發行人或證券銷售商所提供的證券,履行義務將未被認購的證券部分轉入內部戶口。因此,我們亦會以配售代理的身份盡力配售股票,以確保不會觸發包銷義務。
我們為客戶提供配售和包銷服務時,曾邀請其他證券經紀公司擔任股權發放代理,以利用其分銷能力增加集資活動的成功率,同時降低其他承銷團隊融資不足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