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及承销
配售及包销(第1类)
本集团透过担任联交所上市或将上市公司之集资活动之包销商、分包销商、配售代理或配售分代理而提供配售及包销服务。我们亦协助联交所上市或将上市公司觅得投资者。
集资活动一般按尽力基准或全数包销基准进行。在我们按尽力基准获委聘为配售代理或配售分代理之情况下,我们并无承诺购入或收购上市发行人或证券卖方提出要约之任何证券。
在我们按全数包销基准获委聘为包销商或分包销商之情况下,我们承诺按我们事先协议之该数目购入上市发行人或证券卖方提出要约之证券,因此我们有责任自行承购任何未获认购之证券部分。因此,我们亦作为配售代理在我们能力所及下尽量配售股份,以免触发包销责任。
就向客户提供配售及包销服务方面,我们一般委聘其他经纪公司担任配售分代理以利用彼等之分销能力,提高集资活动之成功机会及在团队成员之间分担认购不足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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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采用全数包销形式担任包销商或分包销商时,将按照承诺如数购入上市发行人或证券销售商所提供的证券,履行义务将未被认购的证券部分转入内部户口。因此,我们亦会以配售代理的身份尽力配售股票,以确保不会触发包销义务。
我们为客户提供配售和包销服务时,曾邀请其他证券经纪公司担任股权发放代理,以利用其分销能力增加集资活动的成功率,同时降低其他承销团队融资不足的风险。